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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

来源:中国公路网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01-18 10:20:5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近日,云南省财政厅、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《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旨在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,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,保障交通运输设施安全运行,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,推进“四好农村路”高质量发展。

《管理办法》明确,养护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县(市、区)管养省道、县道、乡道、村道及其所属设施的日常养护、预防及修复养护、安全及应急工程。日常养护主要包括日常巡查、日常保养、小修和公路、桥梁、隧道技术状况评定等。预防及修复养护包括预防养护工程和修复养护工程。预防养护工程主要是对整体性能良好但有轻微病害的农村公路,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而采取的主动防护工程;修复养护工程主要是对出现病害或部分丧失使用功能的农村公路,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、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工程。安全及应急工程主要包括安全生命防护工程、危桥改造、灾害防治工程、应急抢修等专项工程。养护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、弥补预算收支缺口、行政事业单位及管理人员支出、机构运转等与农村公路养护无关的支出。

养护资金采取按因素法和项目法方式分配,根据年度预算和上一年度养护绩效考核情况安排,引导各州(市)、县(市、区)各类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事业发展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预防及修复养护按因素法分配,主要根据认定的各县(市、区)农村公路总里程、《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规定的测算标准和绩效考核等因素进行测算。

《管理办法》提出,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用于安全及应急工程部分,按项目法进行分配。在项目库建立方面,省交通运输厅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建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、危桥改造、灾害防治工程、应急抢修项目库,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申请养护资金补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