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
根据单位工作安排,监督和评价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的真实、合法和效益,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。对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;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指导、组织经济责任审计;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,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,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。检查有关经济和财务活动的资料、文件,进行现场勘察实物;调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,并取得证明材料。提出纠正、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,以及改进经济管理、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;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处 长:刘岗
电 话:0871-63516036